“2016年6至7月份,骇特公司发现远路公司在其“小鹿智游APP”中擅自使用了该公司创作的故宫博物馆、圆明园等景点的12幅导览图,遂向各大手机软件平台发送警告函投诉侵权,并起诉要求远路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……”
这是安徽省16年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之一,也是我省首例涉及手机APP业务的著作权纠纷案件。
现今社会毋庸置疑是一个互联网大时代,也是一个社会大融合的时代。任何一个人,只要上网,便可以将信息“一网打尽”。作为一种新兴技术,互联网的发展给人们的交流方式、生活方式带来深刻的改革,也给予了“共享”极度的便利。
但同时,这也成为了知识产权侵权的“温床”。各类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层出不穷,知识产权案件中有多数都涉及互联网领域。那么,在这样一个互联网时代背景下,保护知识产权的路该如何走呢?
“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,用好知识产权就能激励创新。”
2017年8月,安徽省政府印发《“十三五”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》(下称《规划》),这是安徽首次编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,也是首次由省政府印发实施。
《规划》明确了今后五年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。这是安徽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新起点,也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行动指南。预计到2020年,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。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将会显著改善、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充分显现、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大幅提升。
除却政策支持,我省“双打”工作一直在全力进行中,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更是添砖加瓦。
对于知识产权工作的进行,我省在各方各面都努力推进中。其中,我省企业的势头亦是不容小觑。各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优异表现,更是将“国家知识产权示范”的荣誉屡屡收入囊中。
其中,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、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、华菱星马汽车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跻身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。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共确定182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,我省示范企业数约占7%,在全国处于第一方阵。
截至目前,我省已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9家,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46家。
现今互联网产业正处在发展的十字路口,知识产权侵权的问题也在此愈演愈烈。
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,应当在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力度的同时进行普法宣传,提高公民自身意识。潜移默化地让更多人了解到侵权的危害性,从“根”治本。
此外,应加强在互联网上的监管,与司法立法相结合。完善网络空间知识产权立法、优化网络空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、促进网络空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。尽管我国目前存在着许多关于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,但大多还待进一步的完善和强化。面对目前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事件的频繁发生,更是需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监管以及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。
有关侵权的案子,也应当有更有指向性的判决,提高犯法成本,以此来遏制侵权行为。国内可以认真学习世界范围内的新案例,不断调整和完善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。执法必严是取得实效的根本。